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2022-02-18 10:28:00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62号)及《关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1〕23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我院将选拔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我院相关本科专业学习,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二、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三、招生专业
  我院2022年计划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学生33人,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按照《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选报对应本科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

  注:各专业招生人数最终以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四、申请时间、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江西省专升本统一招考,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申请,并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评价。
  1.申请时间:2022年2月17日-2月22日。
  2.申请方式: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个人申请信息表(附件1),将申请信息表、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身份证、退伍证明等相关电子信息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535217216@qq.com,打包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
  五、综合评价时间、方式
  (一)领取准考证
  1. 时间: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综合楼一楼学工办116室。
  注意事项: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一份个人申请信息表和一张1寸证件照。
  (二)综合评价
  1.时间:2022年2月24日。
  2.地点: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校内(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综合评价形式:面试。
  面试主要从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部队服役期间的表现以及思想政治和专业基本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六、志愿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本人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评价成绩,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名系统”填报志愿,选报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及报考专业。
  七、录取原则
  我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录取原则:
  1.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我院将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我院将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第二志愿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以此类推,直至第三志愿结束。
  3.如有专业未录满,按程序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八、在校培养及毕业文凭发放原则
  1.被录取考生,学籍转入我院,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学习,享受与我院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
  2.专升本学生毕业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院毕业要求者,颁发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九、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前教育专业12000元/(人·学年),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3500元/(人·学年),舞蹈学、音乐学、体育教育、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145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00-1000元。
  3.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江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为准。
  十、考生须知
  1.招生专业、计划最终以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结果为准。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邮编:341000
  咨询电话:0797-8267019、8268850   
  学院网址:http://www.gnnustc.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gnnustc.com/
  4.本简章有关内容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简章由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5.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代表学院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的唯一部门,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考生或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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